近日,財政部、住建部、農業部、環保部印發通知,對政府參與的污水、垃圾處理項目,全面實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(PPP)模式,提高政府參與效率并充分吸引社會資本參與,促進污水、垃圾處理行業健康發展。
通知明確,政府以貨幣、實物、權益等各類資產參與,或以公共部門身份通過其他形式介入項目風險分擔或利益分配機制,且財政可承受能力論證及物有所值評價通過的各類污水、垃圾處理領域項目,全面實施PPP模式。未有效落實全面實施PPP模式政策的項目,原則上不予安排相關預算支出。
“政府參與的新建污水、垃圾處理項目,要全面實施PPP,存量項目也要逐步轉型為PPP模式。”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,以全面實施為核心,通過PPP模式提升相關公共服務質量和效率。在具體操作上,政府和社會資本方按照市場機制原則,協商確定PPP模式實現方式。明確權益分配和風險分擔機制,并通過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PPP項目公司,實現項目商業風險隔離。
通知要求,各級地方財政要積極推進污水、垃圾處理領域財政資金轉型,以運營補貼作為財政資金投入的主要方式,也可從財政資金中安排前期費用獎勵予以支持,逐步減少資本金投入和投資補助。同時,加大對各類財政資金的整合力度,涉農資金整合中充分統籌農村污水、垃圾處理相關支持資金,優先支持民營資本參與的項目。
“在符合PPP相關政策規定的前提下,政府可以對項目給予必要支持,但絕不能觸碰底線。”財政部有關負責人強調。
什么是底線?四部門在通知中明確:不得為項目融資提供擔保,不得對項目商業風險承擔無限責任,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諾回購社會資本方的投資本金,不得以任何方式承擔社會資本方的投資本金損失,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社會資本方承諾最低收益。
同時,還要嚴格約束政府行為,削減行政審批,杜絕對市場運行的不當干預。大幅減少政府對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,讓市場資源依據市場規則、市場價格和市場競爭,實現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優化。
一些市縣反映,PPP項目周期長、要求高,基層專業人才缺乏,推廣起來存在一定困難。特別是在政策把握、與企業談判等方面經驗不足,考慮難免不周全。
2017年7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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